中央警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昇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水準,培養專業人才,特設立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中心成立緣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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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中心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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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偵查與鑑識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
養專業人才,特設立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二、本中心任務如下: (一)整合研究資源,提昇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效能。 (二)因應國家發展及社會需要,進行有關偵查與鑑識科學議題研究,提 供政府擬訂偵查與鑑識科學政策建言及實務機關因應對策。 (三)辦理教育訓練,協助培訓偵查與鑑識科學專業人才。 (四)辦理其他有關偵查與鑑識科學相關事宜。 三、本中心由鑑識科學學系主任兼任召集人,刑事警察學系主任兼任副召 集人。另設委員七至十一人,掌理本中心各項任務之諮詢、決策及執 行事項,由召集人就校內外相關學者專家遴聘之,任期二年。 四、本中心置執行長一人,綜理中心業務,置執行秘書一人,襄助執行長 處理業務,由召集人就本大學相關專長領域之教師或本中心委員遴聘 之。 五、本中心得分組執行各項任務,各組置組長一人,由召集人就本大學相 關專長領域之教師或本中心委員遴聘之。 六、本中心相關經費,由本大學高級警察教育業務費項目下支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