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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中央警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昇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水準,培養專業人才,特設立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中心成立緣由


  本校基於教學之需要,將偵查與鑑識領域分別設置學系,在研究上缺乏整合。且近年來偵查與鑑識領域不斷擴充,偵查與鑑識科技的應用也更加廣泛,與人民生命財產息息相關的火災和交通事故常需藉助偵查與鑑識科學才能釐清案情,確認責任歸屬,甚至發現隱藏其後的犯罪案件。此外,資訊科技成為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也因而提供了犯罪誘因、手法和機會,電腦鑑識及數位鑑識日益重要。為整合鑑識科學學系、刑事警察學系、消防學系、交通學系和資訊管理學系在偵查與鑑識科學領域之研究資源與人力,本校乃成立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中心,本中心將與全國各鑑識實務單位、中華民國鑑識科學學會及李昌鈺博士物證科學教育基金會攜手合作,推動我國偵查及鑑識科學的研究發展和實務扎根工作。


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中心特色


  本中心藉由跨領域研究人員之合作,整合犯罪偵查及鑑識科學領域專業知識技術,加強研發各種先進偵查及鑑識科技,提供研究偵查與鑑識科技之學習平台,促進學術與實務之交流互動,全面提升執法及司法品質與效率。本中心之特色包括:
科際整合
  以犯罪偵查、鑑識科學和偵查與鑑識法學為核心,兼重車禍鑑識、火災鑑識和數位鑑識等領域,整合銜接成架構完整之實用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體系、鑑定服務團隊及教育課程。
掌握先進鑑識科技
  聘請各領域頂尖師資,增購尖端偵查鑑識儀器設備,掌握最新知識技術,隨時開創嶄新研究領域,永保與國際鑑識科技同步。
實務與學術兼顧
  研究人員除執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之學術型研究計畫外,並與偵查及鑑識實務單位合作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善用研究生之研究能量與實務經驗,力求研究方向實用與學術兼顧。此外大部分研究人員均參與本校鑑識科學研究委員會,受理司法與執法實務機關之委託,實際從事物證鑑定與現場勘查及鑑識。
發展潛力高
  以刑案偵查及鑑識科學為核心領域,可因應不同需求,逐步拓展交通、消防及資管等領域之專業鑑識;以成為國家級偵查及鑑識研究中心為目標,發展成具備研發及解決新興犯罪偵查及物證鑑識問題能力之研究團隊;透過校際合作,擴展研究教學廣度、深度及服務層面。
高附加價值
  偵查及鑑識科學研究方向具體明確,研究成果具高度實用價值,不僅提升研究水準,強化執法、鑑識及司法人員之教學訓練品質,更可提供刑事司法實務之應用,進而增強犯罪預防及維護治安之功能。


中央警察大學偵查與鑑識研究中心設置要點


一、中央警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昇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水準,培

    養專業人才,特設立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二、本中心任務如下:

(一)整合研究資源,提昇偵查與鑑識科學研究效能。

(二)因應國家發展及社會需要,進行有關偵查與鑑識科學議題研究,

      供政府擬訂偵查與鑑識科學政策建言及實務機關因應對策。 

(三)辦理教育訓練,協助培訓偵查與鑑識科學專業人才。

(四)辦理其他有關偵查與鑑識科學相關事宜。

三、本中心由鑑識科學學系主任兼任召集人,刑事警察學系主任兼任副召

  集人。另設委員七至十一人,掌理本中心各項任務之諮詢、決策及執

  行事項,由召集人就校內外相關學者專家遴聘之,任期二年。

四、本中心置執行長一人,綜理中心業務,置執行秘書一人,襄助執行長

  處理業務,由召集人就本大學相關專長領域之教師或本中心委員遴聘

  之。

五、本中心得分組執行各項任務,各組置組長一人,由召集人就本大學相

  關專長領域之教師或本中心委員遴聘之。

六、本中心相關經費,由本大學高級警察教育業務費項目下支應。